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1、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劳动者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可统一按照上述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法律规定的月计薪时间为275天,劳动者的日工资即为月工资除以275。
2、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
3、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5、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是根据工资总额和当月工作时间的小时数来确定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计算加班费。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保障员工的权益。
6、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国家对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
1、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第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75×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75×200%×加班天数。
3、法律分析: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每月加班费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4、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75×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倍。
新劳动法加班费基数要怎么确定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应当以工资总额除以当月工作时间的小时数为基数。需要注意的是,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加班费的计算也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进行。
劳动法对加班费基数的规定如下: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根据查询律图网得知,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费基数要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分别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另外,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上述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计薪天数275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