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会有案底么?在公安局就可以查到吗?
刑事拘留后会有案底存在,而且所在地公安机关还会列为重点管理人员。
刑事处罚的信息公安机关有记载并随着户口记录一起,只要公安机关要查都能查到。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公安机关已决定刑事拘留,那下一部做什么?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 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 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放出来,法制科有决定权?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0日,加上检察院批捕的时间,一共37天。但是刑事拘留后,能不能放出来,就不好说了。因为检察院如果批准逮捕,就不会释放了。当然,罪行轻微,没有逮捕的必要,公安也可以在30天内,直接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的时候立马找律师还是等审批后决定批不批捕再找?
律师在刑事拘留阶段介入是有必要的,首先是从嫌疑人处了解到案件的一些基本情况,可以部分缓解家属因未知及不确定的而产生的浓重焦虑感,其次,可以传达家属的关心,告知嫌疑人家中现状,减轻嫌疑人精神压力,帮助其调整情绪,最后,可以指导家属顾送钱物,满足其生活需求,如有与案情无涉的代办事项,亦可及时通知到家属,让家属代为处理。
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唯一的:刑事拘留后立即聘请律师,而不是等到检察院是否决定批捕后!
因为被刑事拘留后的主要问题认为无罪而被追究,当然要第一时间聘请律师介入,了解案情,提供辩护,争取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释放犯罪嫌疑人。
如果认为确认构成犯罪,那么聘请律师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申请取保候审,当然也要第一时间聘请律师介入,了解案情,提出取保候审的理由和申请。因为等到批捕以后,尽管法律规定可以取保候审,但实践中难度将变得非常大。
所以,只有认为确实构成犯罪,也对取保候审不抱任何期望,那么什么时候聘请律师就不那么重要了!否则,建议在拘留后第一时间聘请律师。
如果准备找律师,肯定是越早越好。尤其是刑事拘留后37天被称为辩护的黄金时间。当然也能理解家属的想法,如果37天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那不是白请律师,白花律师费了吗?其实不是这样的。
首先,公安机关把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准备报捕,那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一定犯罪事实了。这个时候,家属最多就是知道涉嫌罪名,其它的都是听说。而律师不一样,律师介入可以和办案民警沟通,了解一定的犯罪事实,根据案情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尤其是案件进入检察院,可以向检察官提请是否有逮捕必要性说明,和检察官进行充分沟通,作用非常大。
第二,如果家属等检察院是否批捕下来再请律师。检察院没有批捕,那样更好,犯罪嫌疑人自然需要释放。即便这样,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还可以再次报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律师介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困难就很大了,除非是羁押性必要审查,认为没有必要羁押,***取取保候审。否则,让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那不是检察院自己打脸吗?何况捕诉一体化,批捕了就准备起诉,取保难度很大。
所以,准备请律师,就早点请,早请有早请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