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助县法院执结一起标的达234.39万元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 你怎么看?
- 道县法院和解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你怎么看?
- 万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 你怎么看?
- 挂靠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主体是谁?
互助县法院执结一起标的达234.39万元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 你怎么看?
有个叫”互助县”的地方?还是题主与县***互助执结了一个执行案件呢?!看你的表述一愣一愣滴!再说,什么”怎么看”啊?真的摸不准你想要让人们怎么看?看啥?看什么?这些都是疑疑滴”问”。
道县***和解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你怎么看?
道县***能和解纠纷案,第一,体现了道县***人性化办案,不是以判案为目的。第二,体现了***对办案认真负责任的态度,让案件双方当事人满意。第三,运用法律手段,让案件当事人和解。
万宁***成功执结一起赠与合同***案, 你怎么看?
***执结赠与合同当然是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不过根据《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依然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3、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挂靠施工合同***案诉讼主体是谁?
合同具有相对性,也就是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决定了,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
然而,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经常发生以挂靠的形式进行实际施工的情况,也就是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该种情况做出了规定,此时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但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