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诉离婚可以打110吗?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两份,自己留一份;
(四)被告的***复印件一份,交给***;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两份,自己一份
妻子向***提出离婚诉讼,跟妻子沟通她告诉我无法挽回,我怎么办?
你不该在这里问怎么办,既然已经到***提***讼了,那就是因为你不同意或有经济纠纷才通过***判决来离婚,离不离婚主要看双方态度,既然女方已经决心已定,你所考虑的不是能不能不离,也不是再说什么谁的不是的时候了,现在,你所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利用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要再幻想了,谁对谁错都没有关系了……
妻子毅然决然向***提交离婚诉讼,已经明白无误的向你传达了这样的信息:这场婚姻已经走到尽头!”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面对一场死亡婚姻,你认为还有挽回的必要吗?能挽救回来吗?
既然妻子去意已决,你们就再也无法回到过去了。
要怪只能怪自己,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
有些事做错了再也无法弥补;有些人错过了再也不能回头。
从此以后,记住教训,重新来过。否极泰来,希望还有。
日子都过到这份上了。还有什么必要去挽留?与其苦苦哀求,不如潇洒的放手。
凡他还想着家,还对你有一丝留恋。根本不会闹到******离婚。说明别人已经做足了准备,下足了决心。
再说了,结婚证只是证实夫妻关系的真实存在。享受合法夫妻的法律保护。并不是一个枷锁,或者是拴住对方的一种手段。
如果别人真的想离开。没有必要卑微的去哀求。即使你再怎么不舍得对方。可他内心里也已经没有你。
不如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好好的聊一聊。聊聊这个家,聊聊孩子的以后。只有这样,即使做不了夫妻。也不至于闹的太尴尬。
感情的世界里没有人是专家。因为每个人都是行动自如的个体。你也许会猜到别人某一个时段的想法。可你却无法预料以后的生活。
放手吧。没必要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去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趁早结束,重新开始,结束痛苦开始幸福你会美美哒!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呢?好合好散,再见再见👄永远再见!要不然你的“帽子”会带的严丝合缝,翠绿翠绿的!天涯何处无芳草,非要独恋一枝花?送给你,祝君幸福美满笑口常开!
那就一别两宽,不要互相为难,夫妻一场,在祝福中离开,财产分割更不要过多计较,人都已经散了,什么都是身外之物,分手并不一定是坏事,离开以后,可能会体会到对方的好,有缘会重聚,缘尽无悔,人生短暂,学会放手!
被家暴能强制离婚吗?
被家暴不存在强制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写***状,带上***费,交到人民***,请求***依法判决离婚。如果当事人写离婚***状有困难,可以委托律师或其它人代为书写。***状务必把离婚理由写得具体真实。递交***状***会要结婚证,***。但各个省各个***又不是完全统一标准,递***状时***会告诉你递交什么证件。如果釆集家暴证据困难,就算了,尽可能的录下家暴的***。但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把证据交给***,交时要留个底,免得证据被对方律师买走毁灭。如果***离婚的当事人确确实实想好要离婚。你可以递交***状后去外省打工2年,不要和娘家联系,不要和家暴你的人联系。剩下的全是***办案流程,首先调解啊,开庭,缺席判决,公告。这都是需要时间。不要担心离不掉,只是看你有决心没,即使没有证据,***工作人员会民间走访,调查的。注意,对方家暴当事人时不要说离婚,激怒对方的言语,保护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走为上策。
被家暴能强制离婚吗?……离婚没有强制这一说法。老警不是律师,但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处理过几起家庭暴力的案件。这里说几点看法,希望能给题主带来有用的帮助。
首先,谈论家暴只说“男对女”的行为,至于“女对男”的家暴行为,不在老警分析之列。老警认为,“家暴行为”具有惯性,男人很难依靠自我的幡然悔悟而改正。所以建议题主离婚,避免带来生命危险。
其次,既然题主想离婚,那么不应该再和丈夫住在一起,这很容易导致丈夫挟私报复。如果迫不得已住在一起,那么一定要在出现家暴时马上报警。民警有报警记录、询问笔录,以及固定伤情等证据,这些记录会在题主***离婚时提供帮助。
再次,从题主问题的措辞看,可能试图和丈夫协议离婚,而丈夫不同意,那就按老警的上述说法去做。如果再有暴力行为,报警后并坚决要求依法处理,公安机关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一般会对其行政拘留。
最后,题主拿着丈夫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去******,要求离婚。现在***对民事案件的受理、判决等程序走的很快,因为丈夫的家暴属于严重过错行为,不但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分割家庭财产时也对题主有利。
以家暴为理由***离婚,***是会判决离婚的,但是相关赔偿并不容易得到。讲个真实案例,希望读者们能了解一些相关知识。
丈夫不同意离婚把妻子折磨成精神病,***:可以判离婚但无需赔偿
芳与李荣浩经人介绍于2007年2月17日登记结婚,婚后不久,生育一子李哲。
丈夫迷上直播,不顾家庭出轨
自2016年起,李荣浩开始迷恋上了看直播,张芳起初以为就是打发时间没有在意。后来时间久了才发现李荣浩经常给主播打赏送礼物,少则几十,多则几百。为此,小两口经常吵架,李荣浩偶尔也会动手打李芳。
2017年3月一天,张芳偷偷查看李荣浩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发现他与一名女子聊天特别暧昧,张芳再三逼问下,李荣浩承认该女子是某平台女主播,他曾多次给该女主播送礼物,差不多有4万块钱。至此以后,张芳渐渐抑郁,很少与人来往,而且脾气变得古怪。
妻子***离婚不成,丈夫百般折磨
2018年初,张芳家人了解到事情后,劝说她尽量离婚,张芳再三思量后向北京市某区人民***以感情破裂为由提***讼离婚,***调解不成且认为感情为完全破裂,驳回***。自从张芳提出离婚后,李荣浩对张芳实施各种压力,曾多次到单位吵闹,在家中对她恐吓,当着孩子面打她。半年后,张芳再次***,***判决离婚。
妻子被诊断精神分裂要求赔偿
离婚后,张芳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住,父母起初发现张芳行为异常,后到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并住院治疗。张芳家人遂以她的名义向***提起损害责任之诉,要求李荣浩赔偿损失20万元。
但意想不到是,***判决让张芳家人失望透顶,并没有支持诉讼请求。
***审理认为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
***审理认为,李荣浩行为不符合婚姻损害赔偿情形,张芳也不能提供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_a***_]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