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工作地点不一样怎么***?
如果工作地点只是签约公司一个下属单位,没有法人资格同时不具备民事权力,那发生争议还是应该到总部所在地有关部门去解决为好。但我个人觉得类似工伤认定这种事,还是请工作地当地有关部门出面解决更方便些,效力也是相等的。您可根据具体情况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一下,听他们的意见。仅供参考。
感谢邀请,按照您的描述,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关于这样的问题吗。我任为,建筑公司也好,建筑队也好,你招聘工作人员也好,你招聘干活的农民工也好,你单位,成立合同时,规定的工作条文。如果你想便更原规定的工作条件,你必须的,经过双方协调同意的情况下,来安规定办理。任何一方,都无权随便变更,合同条约的合法规定。谁伪犯了规定,的负责对方损失,和损害,负有责任的,损失。我说的对不对吗,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的评论,一下吧,谢谢。,,,
人在职场相互帮,请关注我,18年工作经验的HR总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谢谢!
1、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工作地点不一致,对劳动者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发生劳动争议,你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公司注册地址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各项标准执行劳动者的相关待遇是法定的。即使劳动合同履行地的部分或者全部标准低于公司注册地的标准。如果想适用公司注册地的有关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双方约定,二是公司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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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的和实际工作的地点不一致?
有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阅合同后,将劳动者安排到其他单位工作,造成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发生纠纷时,容易相互推诿,不想承担责任,损害劳动者利益。 对此,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应列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以签约对方为当事人;如果签约的用人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不一致或者签约的用人单位与作出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则应将实际用人单位和作出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与签约的用人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一般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仲裁委仲裁。
申请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
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4、被申请人***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