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经济纠纷,警方不会介入呢?
经济纠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是私权范畴。而一旦公安刑事立案,就会动用公权力介入私权利,就会导致公权利被滥用,私权在公权力面前就会不堪一击。另外,公安随便介入经济***,也会导致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数量增加,增加公安机关的办案压力,也就无法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真正作用。
这个警方不得介入经济***很多年以前就提过,前几天我看到头条新闻里又有这样的新闻。其实,理解这个问题之前必须了解经济***和经济诈骗的概念是什么。
经济***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
经济***有两大类:
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合同合同***、技术合同***等;
二是经济侵权***;如知识产权侵权***、所有权侵权***、经营权侵权***等。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被害人“自愿处分”财物,被告人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害人受损。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警察为什么不能插手经济***,这是因为第一、警察插手民事经济***是没有法律依据,很可能导致公权力的滥用。
第二警察干涉民事经济***可能会滋生***。
因此,警方不得插手民事经济***,也是为了避嫌。
因为经济***,偷盗他人财物,法律怎么认定行为?
如果财物的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涉嫌盗窃罪,应当按照盗窃罪来定罪量刑。已将财物出卖给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再对这一财物进行秘密窃取,是***行为。
***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经济***败诉了还能再次上诉吗?
依我之见:那必须看你的‘’败诉判决‘’是在诉讼的什么阶段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申诉‘’再审‘’情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两审终审‘’和‘’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提问者所述的问题将会依法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如果你与他人的经济***,通过人民法院***丶审理,由***作出了一审判决,而该一审判决判你败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裁判‘’两审终审‘’的规定:对人民***所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原丶被告和有独立[_a***_]的第三人,即无论是胜诉的一方,还是败诉的一方均有上诉的权利,请求该一审判决的上一级***针对该判决进行该案件的二审程序。
二,如果你与他人的经济***经一审***判决,你丶对方当事人,以及其他有权提起上诉的人经提出上诉,二审***经审理现在作出不利你l的‘’终审判决‘’,也就是你所说的‘’败诉‘’,那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二审人民***的判决是终审判决。意味着该二审判决从民事诉讼程序上讲是‘’终局‘’性质的判决,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出现,该案不得再行审判;同时还意味着该二审判决宣判之时起就立即生效;还意味着胜诉一方有权根据该二审终审生效判决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三,还能‘’再上诉吗?‘’
依我之见:不能再上诉。提问者提出还能而上诉吗?是对‘’上诉‘’与‘’申诉再审‘’的误读。我国诉讼法规定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不服均有权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并经二审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一一各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只有‘’一次上诉权‘’,又怎么可能‘’再上诉‘’呢?
四,那么,经上诉后二审作出了生效的终审判决后,提问者所述已经败诉的经济纠纷案件还能否再审理丶重新判决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对确有错误的生效的民事判决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还是上级***和生效判决的***都有义务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再审‘’,或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该生效判决再行审理并裁定是否‘’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请问:你的案件是否符合‘’申诉再审‘’或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法定条件呢?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