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买车年利率超过了合同还算数吗?
1 不算数。
2 因为合同规定的利率是此次贷款期间的利率,如果分期买车的年利率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利率,则超出部分的利率不算有效。
3 合同的签订需要保证双方的权益,如果年利率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利率,建议尽快和金融机构协商解决。
同时,在分期购车前,应该仔细阅读合同细则,确保利率的合理性。
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过高,且超过年利率36%的,超出部分债务人可不支付。如果已经支付了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债权人返还。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没有超过36%的,则债务人需偿还利息。
2021年逾期罚息利率标准?
利息保护标准参照的是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我们所说的LPR,借贷双方约定的借款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LPR的四倍,超过的部分无效。LPR并非是一个固定数值,中国人民银行会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每月20日公布LPR数值。
***判决的债务利息是多少?
需要明白,***的判决都是基于当事人的请求而支持或者不支持。如果当事人没有主张利息,***是不会主动判决利息的。至于利率标准,目前法律规定最高的标准为年24%,这个标准必须基于合同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且当事人想主张利息的,一般当事人会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主张,这个标准***一般会支持。
其实说句实话 本金要回来就已经很***了 就拿我来说吧 欠我11万 我已经***立案 但是***说我的案件要排到明年都不一定能排上 说联系不上被告让自己想办法 找到人给他们打电话 无奈啊
法定利息,民间借贷不超过年利率的24%受法律保护,公民之间借贷自由约定且主动履行的年利率36%部分法律不干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从法定,不约定利息的,一般视为不支付利息!
感谢邀请
1、基于合同约定和当事人请求,一般情况都在24%以下,当然,债务人同意支付24%-36%部分,***也不会反对。
2、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一般都在6%左右。
3、如果判决生效后延期履行,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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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几个关键点决定了你是否需要支付利息,以及利率:
借款发生在什么时候,2020年8月20日前和之后的利息保护上限不一样;
借款时有无约定利息,有无实际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有无约定利息有无实际支付利息决定了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利息。
如有支付利息的,支付的利息是否超过了法律保护上限,超过的可以要求返还或者抵扣本金。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利息的计算方式分两种,一是约定计算,双方怎么约定的,就按约定的计算。第二是按法律规定的LPR银行利率计算,一般逾期利息不会超过1.5的,***都会支持。超过的,法官会综合考虑过错、金额、违约方式等考虑予以裁判。
同时根据该法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情况下,该笔借款应当认定为不定期无息借款。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因此,如果您在催告期满后仍不归还欠款,对方有权自催告期满的次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向你索要借款利息及借款本金。
自***之日起计算利息的依据?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大部分借贷都会涉及到利息的计算问题,如果双方对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有约定,那么在***时可以向人民******主张自借款之日到全部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如果对借期内的利息没有约定,但是约定了逾期还款的利息,那么在***时可以向人民***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到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如果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还款的利息,在***时可以向人民***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到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
在现实诉讼中,为了方便人民***计算案件受理费,在立案时要暂时计算出截止***之日的金额,但是在起诉状中一定要写明利息要计算到全部借款还清之日。
判决书中如何表述利息?
决书主文上,对利息、罚息的表述也不统一。因利息、罚息表述不当而被改判的案件,在改判案件中占有
一定的比例。具体表现为,有的判决书不区分借款合同期内贷款利率和逾期贷款利率,及逾期贷款利率和
迟延履行***判决的加倍利率;有的虽然认为当事人间借款合同有效,却对已逾期多年的欠款利率按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一年期借款利率计息;有的将罚息表述为一个具体数字,而不显示该数字计算的起止
日期,或虽显示起止日期,却漏计自该罚息计算的截止日期至二审判决限定的本金付清之日的罚息;有的
则不论罚息发生在哪个时期,均判令债务人按一个标准支付罚息,而忽略中国人民银行已四次调整逾期罚
息计算标准这一事实。
笔者认为,正确的表述方式为:一、对合同期内的利息、罚息有约定的,除超过法定利率四倍以上部分
不予支持外,应计算出具体数字,表述在判决主文中;不能计算出具体数字的,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自
欠息之日起计至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止。二、对逾期罚息,则应表述为:逾期罚息自×年×月×日(合同约
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至本判决限定的付款之日(通常为本判决生效后×日内),按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