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合伙人不还钱,也不接电话,我应该如何报案?
1、如果无法证明合伙人在当初合伙时就是想非法占有你的钱不还:不涉嫌诈骗的,你报案警察也无权处理,这是民事经济纠纷,与你的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
2、如果你有初步证据证明合伙人在当初就有非法占有你的钱不还的目的:可以***为由向公安报案。3、你说是合伙:有合伙协议吗?如果有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中应当约定合伙人是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如果确实是他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你想不承担亏损、单独撤回自己的入伙资金60万,***也不会支持的。4、如果确实是合伙:合伙亏损应当是你们两人共同负担。5、如果你不是合伙,而是借给他钱:你可以不承担经营风险,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向他要钱(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向他要钱,但应给他一个合理的时间还钱),协商不成时可以向******解决。6、建议你先再次找到他,让他给你写下书面借条或欠条,或者在通话时录音他“口头承诺还钱”的录音,然后以借款纠纷为由***到***,找不到他本人没关系,只要能找到他现有的财产线索就行,***前或是***的同时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民警收到经济***报警如何处理呢?
民事经济***除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外,还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向******的方式解决。警察插手民事经济***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警察干涉民事经济***可能会滋生***。因此,公安部专门下文要求公安机关不得插手民事经济***。
个人经济***报警立案标准?
经济***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多少钱都不可以立案,如果涉嫌***,超过3000元至10000元以上才能立案。经济***,只能到******,去******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受理,没有诉讼标的数额的限制。
一般向******需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的管辖。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如果诉讼标的额不大的案件,需要考虑诉讼成本是否划算。毕竟诉讼是一件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被别人[_a***_]式***如何报警受理?
***借贷的特征是伪造证件,如:伪造房产证、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股权证、伪造其他证件……等。依上述伪造证件,并以这些证件作抵,获取借款的,就构成了借贷诈骗罪。如果你的情况在这个范畴,你可以到公安局***科报案处理。如果借款人没有伪造任何证件,你们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就不属于借贷***,而是经济纠纷案件,到当地***(庭)***,以民事案件处理。我在银行工作多年,(已退休)给你说个真实案例。某企业老板,用房产抵押,房产证压在房管局,房管局出示“他权证书"交银行。该企业老板在银行获取贷款80万元。后这个老板,伪造房产证(房产已经抵押银行)向一私人张某借款。因张某只知道这个房产是企业老板的,并不知道房产已经抵给银行。于是收取了***房产证,向企业老板提供60万元借款。后张某持房产证到房管局验证,被告知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你手中的房产证是***的。张某立马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立即对企业老板进行收容审查。依据司法程序,先刑事后民事处理。尽管企业在银行贷款抵押在先。因企业老板***,犯有刑事案件。张某受偿就优先于银行。
首先,借贷式***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高额利息,诱使得出借人信任,从而实现获得资金的结果。之所以借贷式***构成***罪,与正常借贷的重要区别就是借款人有虚构事实骗取借款人的钱财的具体行为,并且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按照***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罪的成立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这个金额的规定每个省有具体要求。
其次,发现被骗后,一般程序是向被骗所在地(例如:“借条”出具地或借款协议签订地)、对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报案,立案的标准是至少要证明对方事实了***行为,也就是对方虚构了哪些事实或隐瞒了哪些真相,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撑,所以借贷期间保留相应的证据很重要。同时还需要达到当地***罪的立案金额。如果当地公安机关不给与立案的,可以要求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那么就会作为自诉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要求***通过判决解决。
以上观点,供参考,谢谢邀请回答。